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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政法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公示制和公示责任追究制的实施办法(试行)
2011-10-13 00:00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学院第一次党代会议关于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加强在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要求,也是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内容。近几年来,我院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对这项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保证了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正常进行。但是,这项工作与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与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党总支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抓得不力,致使党员比例偏低;有的对发展转正工作中的档案材料存整重视不够,存在《入党志愿书》填写不规范,尤其是支部大会决议、上级党组织指派人员谈话内容等过于简单,明显不合要求,有的支部讨论发展转正工作的会议记录内容严重缺漏;有的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抓的不紧,等等。对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势必会影响学院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顺利发展。为此,各二级学院党组织一定要从加强学院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高度,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培养党的接班人的高度,从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高度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尽快切实解决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的每一项具体工作做细做好,使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今后几年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目标要求
在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要坚持按照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积极地、有计划地进行。具体要求是:一年级重点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对在中学已经经过一年培养、转来培养考察材料,确实优秀,达到了党员条件的,可少量发展,力争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开始重点做好发展工作,力争党员人数达到10%左右;三年级党员人数达到25%左右;四年级党员人数达到35%左右。年平均在校学生党员人数达到15%以上。三、四年级在做好发展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督促其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对专科班学生,要把发展的主要时间安排在二年级和三年级第一学期。毕业班在毕业前的二个月之内,一般应停止发展,以免因时间仓促或其他原因影响发展工作的质量。
三、严格把握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和规范要求
1、各党总支要明确要求所属党支部认真负责地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合理扩大和培养教育工作。
2、各党总支要同所属党支部一起建立一支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重点培养对象队伍,并认真做好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对重点培养对象应加强对其政治态度、思想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学习表现、工作实绩、组织观念等方面的考察了解。考察方式可采取:⑴定期听取本人的思想汇报;⑵与党内外群众个别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认识及表现;⑶吸收他们参加党组织活动,考察他们的思想及表现;⑷让他们担任一定社会工作。
3、确定年度发展对象,做好近期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及审核工作。
各党总支要同所属党支部一起,每半年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确定年度发展对象名单,制订年度发展计划。党总支要将年度发展计划上报党委,以便党委形成全院的年度发展计划。
在确定年度发展对象的基础上,党总支应和党支部一起认真进行讨论,确定近期发展对象。
在确定发展对象时,党总支和党支部应充分考虑团组织的推优意见,严把审核关。
党总支要在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审核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严格审核。
4、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⑴党支部要按照党章规定,坚持逐个地给申请入党的同志履行入党手续。
⑵经授权的党总支在审批预备党员时,必须集体讨论逐个审批表决,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批准。对支部上报的拟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无故超过规定时间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要亲自指导发展对象按要求规范地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应亲自填写《入党志愿书》中党支部大会的决议。
⑷党总支审批后,在《入党志愿书》中党委审批意见栏盖上“授权”章,并持总支文件和党员花名册到党办加盖党委公章。
⑸各总支在每次发展转正工作结束后,应即按要求向党委组织部上报有关备案材料,拖延不报者,组织部将通报批评。
5、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⑴入党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即进入预备期,预备期自支部大会通过吸收预备党员决议之日起,要满一年时间,不应提前转正。
⑵党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的特点,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有计划有系统地教育,还要给预备党员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通过党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其进行考察,及时帮助他们寻找缺点,鼓励他们不断进步。
⑶党支部要经常听取党小组及入党介绍人的汇报,分析预备党员的思想表现状况;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工作、思想情况,做到每季度口头汇报一次,半年由党支部组织预备期期中考察。考察包括:考察预备党员现实表现;党小组对预备党员评价分析;党支部对预备党员作出综合评价意见。
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将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党支部要在预备党员转正前,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表现的反映,了解其是否具备正式党员条件,按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并上报党总支审批。
⑸预备党员转正要严格按程序办理。
⑹预备党员、重点培养对象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离校时,党支部应负责地将他们的考察教育培养材料随档案一并转出。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包括:①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书、学习培养情况;②重点培养对象: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党支部考察意见;③预备党员: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书面汇报材料、党支部预备期期中考察材料、对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表现书面评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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